移動式起重機行駛道路交通管理方面,交通部在「加強提升動力機械行駛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中指出:
現行湘潭吊車出租動力機械駕駛人必須領有小型車以上駕駛執照,駕駛總重量逾3.5噸動力機械,則應領有大貨車以上駕駛執照,重型及大型重型之動力機械,其駕駛人應領有聯結車駕駛執照,以利提升動力機械行駛道路安全管理。(湖南吊車出租)
所謂動力機械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3條規定系指非屬汽車范圍下列各款之一機械:
1.不經曳引而能以原動機行駛之工程重機械。
2.屬裝配起重機械專供起重用途且無載貨容量之起重機車或其他自力推動機械。
3.其他特定用途設計制造,不經曳引而能以原動機行駛之機械。(長沙吊車租賃)
而重型及大型重型之動力機械依本規則第83條定義:重型動力機械為總重量逾42公噸但在75公噸以下,或42公噸以下其全長、全寬及全高尺度逾第38條規定大貨車尺度限制之動力機械;
大型重型動力機械:總重量逾75公噸之動力機械。而動力機械安徽起重機行駛道路時應先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領用牌證,并比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0條之規定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后,方得憑證行駛道路。
由上可知移動式起重機行駛道路時,操作人員不僅需具備大貨車執照,若是駕駛重型及大型重型之動力機械之移動式起重機,則須具有聯結車駕駛執照,以維護道路使用者之安全。(長沙吊車租賃)
另外登記領用牌證、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也都是行駛于道路上不可欠缺的資格條件。